1.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; 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按照相關規定執行,詳見采購需求標準。 3.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 (1)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(提供《政府采購投標承諾函》); (2)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(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,原件備查); (3)投標截止時間前,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通過“信用中國”、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以及“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”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,相關查詢截圖證據與采購文件一并保存; (4)投標供應商必須先行注冊為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(注冊為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才可對本項目進行響應投標,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); (5)不接受聯合體投標,不允許分包。 注:已成功辦理報名登記并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,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。 |